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10篇

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10篇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武隆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办公室二0一0年一月八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五小‘整顿关闭会议、文件精神,在市非煤矿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10篇,供大家参考。

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10篇

篇一: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办公室 二 0 一 0 年一月八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五小‘整顿关闭会议、文件精神,在市非煤矿山整顿关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参与整顿关闭工作,分两次关闭企业,一次申请整顿关闭复核验收的做法,超指标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整顿关闭任务。

 我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县, 矿山资源较为丰富, 探明的有、铁、铜、铅锌矿、铝土矿、高岭土等,尤以石灰石储量较为丰富。

 采矿业由此蓬勃兴起, 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实施前,全县有各类非煤矿山企业 182 家。大量的矿山开采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县的生态环境,破坏了我县的旅游资源,制约和影响了打造生态旅游大县的发展定位。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监管部门借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契机,大力实施非煤矿山关闭整合,只保留了 82 家。于 2007 年县政府专门制定了《武隆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规划》 (武隆府办发[2007]173 号)

 ,将全县非煤矿山规划为 52 家,实施进一步关闭整合。

 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提高非煤矿山办矿门槛,鼓励非煤矿山企业自己采取平均入股、拆股、控股、买股、卖股权等方式停止其自身或他人非煤矿山生产作业,减少非

 煤矿山生产点,使其达到真停实关,既不影响市场供应需求又保其自身经济收入不受影响。职能部门为此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为后期关闭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巷口镇由原 19 家整合关闭为 4 家。白马镇由原 9 家整合为 3 家。江口镇由原来的 5 家整合成 2 家。

 为了调整产业结构, 提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规划安排全市关闭 1000 家高危企业,作出了《关于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决定》 。市政府又对整改关闭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给我县下达非煤矿山关闭任务 18 家。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泰来副秘书长,健康局长亲自安排相关工作。我县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安监局立即行动制定了《武隆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提交县政府第 29 次办公会研究,同时邀请人大、政协参加发表意见、看法后,再提交县委第 84 次常委会议审定。然后向全县人民发布。

 县政府分管领导秦勇副县深入乡镇调研全县非煤矿山状况,5 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动员会、关闭企业见面会、关闭企业推进会等研究制定方案,确定关闭对象,开展动员,与关闭企业交心谈心促进度,检查关闭企业落实情况。召开非煤矿山、高危行业关闭整顿动员大会,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确保关得下去,关得平稳,关得实在。

 我县成立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县长郭忠亮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秦勇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工商局、县劳动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各非煤山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乡镇为成员单位。小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长殷加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刘培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小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日常工作。小非煤矿山整顿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人组成,其中县安监局 2 人、县国土局 2 人、县劳动局2 人、县公安局 1、县财政局 1 人、县信访办 1 人、县监察局 1 人、县环保局 1 人、县工商局 1 人、法制办 1 人、供电公司 1 人。

 小非煤矿整顿关闭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矿产资源调查组、工资费用调查组、突发事件处置组、环保调查组、督查组。第一组:综合组。由县安监、国土局、劳动局、财政局、信访办、监察局、法制办组成。牵头单位县安监局。职责:根据各分组提供的材料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小非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查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第二组:矿产资源调查组。由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组成。牵头单位县国土局。职责:调查各非煤矿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情况。第三组:工资费用调查组。由劳动局、民政局、信访办、公安局、安监局组成。牵头单位劳动局。职责:调查处理关闭非煤矿的职工工资、工伤及欠

 村社费用等情况。第四组:环保调查组。由县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组成。牵头单位环保局。职责:调查矿山环境保护情况。第五组:突发事件处理组。由信访办、县安监局、公安局、安监局、国土局、劳动局、财政局组成。牵头单位:信访办。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和上访案件的处置。第六组:督查组。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安监局。牵头单位:监察局。职责:对各小组工作职责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没认真履职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

 实行“一对一”工作组开展工作。县级部门“一对一”工作组。第一组、牵头单位:县安监局,成员单位劳动局、公安局、环保局、民政局,巷口镇、江口镇。联系巷口、江口及其涉及的关闭非煤矿;第二组牵头单位:县国土局,成员单位劳动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白马、铁矿乡、桐梓。联系白马、铁矿、桐梓及其及涉及的关闭非煤矿。乡镇“一对一”工作组。第一组 组长:巷口镇镇长李世科,副组长张林权,成员 9 人。其中传江勇负责武隆县全圆采石场、刘华负责武隆县廖云贵采石场、刘丰负责武隆县棉花坝砍林沟采石场、陶璐负责武隆县硝厂沟采石场、汤勇负责武隆县巷口镇水井采石场、刘武权负责武隆县大洞采石场、黄泽中负责武隆县永华采石场、吴成先负责武隆县中嘴乡大毛坡采石场、 杨晓洪负责武隆县巷口镇效能采石场; 第二组 组长:白马镇镇长印克文,副组长黄旭,成员 6 人,其中丁强负责武隆县白马金龙采石场、张洪负责武隆县白方坪采石场、黄光文负责武隆县前进采石场、吴勇负责武隆县光怀采

 石场、吴兴发负责武隆县白马永和采石场、李世丰负责武隆县白马镇华嘴采石场;第三组 组长:铁矿乡乡长陈德权、副组长长徐光文,成员 3 人袁勇负责武隆县共和铁矿厂、易廷文负责武隆县铁矿乡红宝村采矿厂、任晓芳负责武隆县永生铁矿厂;第四组 组长:江口镇镇长陈明,副组长徐培清,成员 2 人,况洲安负责武隆县江口镇大青杠采石场、罗丹负责武隆县偏石面采场;第五组 组长:桐梓镇镇长贺俊,副组长王学文, 成员 2 人, 其中黄光兴负责武隆县聚源采矿厂、刘水负责武隆县金豪矿业石粉厂。

 在县关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非煤矿山关闭工作办公室积极工作, 认真开展调查摸底, 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提出拟关闭名单交企业和部门讨论,修改完善后交关闭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县安监局会同县国土、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一道,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分组包片包矿,定专人进行逐矿督导,协助解决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跟踪督促工作进度,保证在市政府规定时限内完成整顿关闭工作。

 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根据企业的申请,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矿山逐项打表验收,县政府组织人员抽查,确保矿山电源得到切断,生产设备得到拆卸,工作面及弃土弃渣隐患得到整治,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企业债权债务得到依法清偿,爆炸物资得到封存转

 运,警示标志齐全,把关闭矿山关严关死。

 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关闭 22 家非煤矿山企业,超额完成市政府的目标任务,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做到了平稳关闭的总体要求。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深入宣传是基础。任何工作只要宣传到位,思想统一了阻力就小,当事人意识到位了,工作就好做。这次关闭工作,宣传发动早在一年前就开始了,所以比较顺利。联动机制产生合力。非煤矿山关闭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之事,县委,县政府为此也严令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关闭办公室也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积极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工作进度较快。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是目的。整顿关闭高危小企业的目的是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不能就关闭而关闭。这次关闭的 22 家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是不符合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发展规划的。通过一手抓关闭,一手抓整顿提高,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100%实现了机械化作业,2009 年有 15 家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了标准化要求,企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正轨,2009 年只发生了一起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同比分别下降了 67%。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根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根本目的所在。我们在集中布点、做大做强的同时,对于边远乡镇和村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县政府又专门制

 定了政策,允许在施工区域设置临时采石场,纳入工程施工单位统一进行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工程一完工立刻撤销,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消除了老百姓的疑虑,保证了政府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篇二: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 情况的汇报 关于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 情况的汇报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11年9月19日)

 自今年2月28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以来,新田县政府高度重视,层层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新田县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向检查验收组的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全县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截止2011年8月底,我县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5家,其中24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正在市安监局申请办证。

 二、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永州市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发后,新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订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确保了专项行动深入有效的开展。

 (一)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田县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1]13号),明确了新田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任务、步骤、程序、标准及时间要求。二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田县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安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召开了联席会议。4月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国土、公安、监察、安监、环保、工商、电力等相关单位参加的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和有序协调联动,确保我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层层动员,全面贯彻文件精神。

 (二)层层动员,全面贯彻文件精神。一是在4 月9 日全县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学习了《湖南省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该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及有关矿山企业。在会上,县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专题发言。二是4月13日县安监局按照县政府要求组织召开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会议,对 5 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措施。三是各乡镇、相关单位也相继召开了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县国土、安监、公安、电力、工商等部门,在各乡镇政府的积极配合下,集中开展了两次规模较大的非煤矿山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新圩镇道塘村非法采锑矿点,没收非法采矿挖掘机10台、行政拘留3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年生产规模低于 5 万吨的新田县田家铁金石山石场、合理石场、七里坪建筑材料厂等3家企业,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切除电源、收缴火工产品、拆除设备、炸毁井筒、遣散人员、恢复地貌)要求于7月31日关闭到位;对达到8类停产整顿要求的金鸡岭宏发精石灰厂、东兴石场、绿碧达精石灰厂等 5 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县安监、国土等职能部门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力度,并对各安全隐患点分阶段、分层次的挂牌督办。每个阶段,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安委办都加强了督查。严格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认证和“三同时”审查,严把行政许可关,强化源头监管,严防出现“一面墙”、掏采、超深越界等违规开采行为发生,一经发现,立即勒令停产整顿。

 (四)强化措施,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

 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五)强基固本,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我县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安全许可,不断提升企业本身安全水平。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标准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全县五级达标实施方案,明确了专人专抓,同时将安全标准化与安全整治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结合起来,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从本质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加强培训,广泛进行安全标准化宣传动员。县安监部门对列为2011年达标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创标工作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内容、要求、工作步骤和方法等,确保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同时督促各矿山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标实施方案,明确各矿山企业创建达标的时限。各矿山企业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创标工作领导小组或创标工作委员会,抽调足够力量组织创建工作。11家拟达标企业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统一制作了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牌,认真填写了日常工作日记,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台账,确保达标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督查,切实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落实。县安全生产标准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创标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帮助矿山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方式,总结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了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深入开展。截止到 8 月底,全县已有 6 家露天采石场通过了五级标准化考评,9 家企业与考评机构签

 订了考评合同。

 三、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治行动受县域经济实力制约。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在整治行动中,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的投入都存在困难,对于整合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露天采石场,着力解决落后的开采方法,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防御能力以及应急救援建设等方面都紧缺资金投入。

 二是企业办证难度大,程序复杂。部分延期换证的企业反映不是不愿办证,而是证照办理难度大,程序复杂,个别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历时就达 1 年之久,耽误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间。加之中介公司的安全评价费逐年上涨,企业觉得难以承受,为企业生产合法化增加了难度。

 三是少数单位、企业对停产整顿工作认识不够。少数单位、企业对停产整顿工作持观望等待态度,导致整改工作进展较慢,企业之间因利益问题导致矿山整合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工作责任。

 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湘政办函[2011]21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工作职责,将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非煤矿山企业做好整改工作献计出力。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引导业主办理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继续大力推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要达 60%以上。二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大力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严禁任何非煤矿山企业未整改就生产、边整改边生产。三是对已经关闭取缔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监管责任,严防死灰复燃,对严重对抗整改指令的业主,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坚决进行打击,确保整治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要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安委综合协调、部门分工负责、乡镇排

 查摸底”的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长效机制,国土、公安、监察、安监、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将通力合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确保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篇三: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017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7〕89 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彻底地排查煤矿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辖区三家煤矿共查处隐患107条,整改隐患107条,整改率为100% ,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

  一、通川区煤矿的基本情况

  通川区现有煤矿三家,生产能力 39 万吨(其中:生产矿井 3 家,分别是新兴煤矿生产能力 15 万吨、陈家沟煤矿生产能力 15 万吨,杨家沟煤矿生产能力 9 万吨)。2013 年底关闭煤矿两家(夹巷子煤矿生产能力 6 万吨,松树店煤矿生产能力 6 万吨),目前两家煤矿已全部关闭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为切实开展好我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落实了机构和人员,投入了专项整治经费,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成立了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区政

  府常务副区长张杰为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产煤乡镇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区政府制定了《达州市通川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通区安办〔2017〕59 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了工作机构经费和人员,排查组由管理部门人员(安监局、经信局各 1人)、专家组 3 人、矿山救护队员 3 人(市矿山救护队)共同组成,组织对全区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治理隐患,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四是召开全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对排查组的各位人员结合隐患排查的要

  求、标准进行了专门的培训。五是认真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排查组,并要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全面开展煤矿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摸清底数。

  一是区政府隐患排查组根据省、市、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一周的时间对全区 3 家生产矿井和 2 家已关闭矿井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对每一个矿井覆盖所有的巷道、硐室,矿井的采、掘、机、运、通、防排水等各大系统及工艺,矿井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通讯、供水施救、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

  员、制度、培训、技术管理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二是对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分别给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制定隐患治理整改方案并报我局备案审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要求政府隐患排查组的各位成员认真填写检查日志,对查出的隐患分类建档备案。四是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我区煤矿隐患排查相关资料报表,及时解决隐患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次检查共出动人员 60 人次,出动车辆 15 台次,共排查隐患 53 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 3 份,安全简报三期,企业自查隐患 70 条,已关闭矿井无死恢复燃迹象和非法生产行为。

  (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停产及节后复产复工煤矿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5〕15 号)文件精神,对春节停产停工及节后复产复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对排查组排查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完毕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区政府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目前,我区三家煤矿企业排查出的隐患正在整治之中,根据省、市、区煤矿隐患排

  查整治要求,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一是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真查、真停、真改、真盯、真验”,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处罚,二是对重大隐患全部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到位。三是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改,对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整边销,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个别煤矿自查、排查不全面,未实现煤矿巷道全覆盖,重井下轻地面。

  (二)排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煤矿在排查出的隐患未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部分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

  (三)排查的隐患台账管理不规范。个别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不规范,煤矿自查隐患已整改,但隐患台账中无验收销号记录。

  四、下步工作

  (一)继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回头查”活动。

  在隐患排查中做到边排查、边探索、边研究、边总结,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区安监、国土、公安和产煤乡镇政府对全区煤矿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暗访暗查、突击

  夜查、回头复查等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一般隐患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查出重大隐患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对排查组查出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大督促和治理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完的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并采取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等强制措施,促进隐患完成整改。

  (三)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使之规范化、

  制度化。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

  煤矿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安全隐患排查时间、隐患现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办单位、复查情况、验收人签字等登记建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2017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2】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

  共同努力下,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立足煤矿实际,防微杜渐,负重奋进,直面政策调整、市场低迷、人心涣散、隐患突出的严峻形势,稳步推进全县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至目前为止,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效果,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的持续平稳。现就前段工作情况及 2017 年的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以人为本,强化煤矿安全意识。

  1、全员培训,做到“全覆盖”。一是市县协调,县乡互动,重点指导与全面培训相结合。市煤炭局在春节后对全县 2 处重点煤矿(忠心、秋湖等)进行了重点培训辅导,县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春节复工复产前开

  展煤矿全员培训周活动的通知》(双煤发[2016]4 号)文件,与乡镇煤监站一道,对全县煤矿全面进行了停产培训辅导。全县统一把二月份定为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月。各煤矿保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其中县局派人集中授课不少于 1 天。至 2 月底,全县除柞子煤矿因停产而未进行培训以外,全县所有煤矿均进行了停产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 1500 多人,保质保量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规范“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我们明确要求煤矿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省市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井下职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

  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据统计,今年我县共培训、复训矿长、矿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 220 余人。三是煤矿相继开展专项自主培训。市县培训之后,各煤监站、各煤矿企业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大力开展以班组长、瓦斯防治技术、防治水技术、正规工作面采煤技术和机械化为重点的各类专项培训,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水平。四是建立新职工管理台帐,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煤矿对新进生手从业人员,一律进行台帐管理,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合格后,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跟班实习至少 2 个月,签订师徒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然后方可独立上岗。县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注意

  严查煤矿新进从业人员经煤矿简单培训直接上岗的违章行为,一经查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广泛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做到“不漏人”。按照中央、省、市、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扎实搞好矿长谈心活动。市局领导、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曾春谷副县长和我局全体班子成员都亲自同煤矿主要投资人和矿长开展面对面的交心谈心活动,全体监管人员结合平时日常监管也积极投身谈心活动,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反馈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指明煤矿今后努力的方向。通过谈心活动,增强了煤矿主要投资人和矿长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了矿长保护矿工

  生命的责任感,密切了煤矿和主管局的良好工作关系。

  3、扎实开展“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做到“不走样”。每年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我们紧紧围绕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和“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派员派车在全县煤矿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3 万余份,矿长安全手册 1200 余册,张贴宣传横幅、标语1 千多条。集中煤炭局和乡镇的监管力量,对全县煤矿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共查出各种安全隐患 263 条,其中重大隐患 12 条,制作执法文书交办煤

  监站和煤矿限期整改到位,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以季度为节点,严把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节奏。局各个监管组逐月汇总日常检查情况,召开安全办公会,及时梳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苗头,防微杜渐,除隐患于萌芽;局每个季度都及时召开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下步工作的要求。与此同时,局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全县煤矿的实际,据实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时间为线,以该时段重点工作为珠,穿针引线,贯穿于全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实行煤矿安全生产无缝隙、无间断、精细化管理。今年以

  来,我们以日常监管检查为中心,广泛开展以防治瓦斯、水害、灭火、机电运输、粉尘为重点的 11 项专项行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加强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通过强化矿级领导班子配备、技术管理体系和生产班组建设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县明确各煤矿实际控制人、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必须认真落实“双七条”规定,开好“三个会”(月安全生产办公会、周安全生产调度会、班前会),做到“四个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隐患治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煤矿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规范技术管理,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煤矿“三量”平衡、采掘抽平衡。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带班领导、值班长、群监员在作业现场的指挥、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3、创新监管方法,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执行“一矿一月一审”、“六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火工产品、定出煤量、定安监员)、“四人连锁驻矿”、参加班前会填写驻矿安全监管日志等制度,并努力使这些制度的执行由强制变为自觉。与此同时,根据煤矿实

  际,加大监管频率,对重点矿井和瓦斯、水害矿井由每月一次的全面检查增加到每月 2次或以上,确保煤矿安全无虞。为加强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监管,全局安全监管人员共分四个监管组,每个监管组由 1 名班子成员带队,对所负责监管的矿井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 1 次。

  (三)严格标准,复工复产有序推进。

  我局在春节前就下发了《关于抓好春节前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分三个指导组指导全县所有煤矿的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所有矿井在复工前由矿长组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制定复工方案,填写复工验收审批表,并附

  安全培训工作方案、参训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花名册、具有资质的矿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证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工验收审批表经乡镇煤监站组织下井初查,由驻矿安监员、乡镇煤监站站长、乡镇分管领导(或乡镇长)分别签署意见,经县煤炭局监管组现场验收并签字,报县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进行整改。到目前为止,通过了复工验收进入整改阶段的有 28 处煤矿,已通过复产验收的煤矿 2 处。

  (四)以点带面,专项整治井井有条。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严格瓦斯治理。狠抓通风可靠、区域性防突措施的落实和抽采达标、瓦斯含量和瓦

  斯压力的基础数据测定。实行允掘允采批准制度,确保不采突出煤、不掘突出头。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继江煤矿、兴洪煤矿、松木冲煤矿瓦斯超限现象,县局监管人员责令煤矿立即全井撤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并对煤矿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

篇四: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彻底清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字〔2019〕XX 号)要求,经县应急局研究决定,自 2019年 10 月 12 日至 12 月底,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三个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原则,根据“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深下去、严起来、抓到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政府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推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收官奠定扎实基础。

 三、范围及内容 在全县矿山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铁心硬手、重拳出击,坚决打击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共性方面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重大风险点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6.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个性方面 1.煤矿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5)通风系统不可靠,通风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符合要求的; (6)瓦斯治理不到位,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不达标,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未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的; (8)未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开采防隔水煤柱、未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排水系统不完善的; (9)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按要求进行防冲设计和防冲评估,未严格落实防冲措施的; (10)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未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11)煤矿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不符合要求的; (12)其它应当严格检查的内容,如人员配置、矿领导带班、机电运输管理、顶板管理、教育培训等。

 2.非煤矿山 (1)未按设计实施项目建设的(地下矿山主要巷道、设施设备与设计不符,露天矿山基建顺序、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超陡等); (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非法生产的。

 四、实施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为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0 日)

 各相关乡镇、各矿山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检阶段(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0 日)

 各相关乡镇要深入开展辖区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摸排和检查工作,矿山企业要按照相关标准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属地政府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各类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督导检查阶段(12 月 16 至 12 月 31 日)

 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

 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各相关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强化属地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两个主体责任。

 (一)政府层面:各相关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辖区矿山领域“打非治违”重点、难点,精准施策;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调研、宣传教育、现场会等形式,督导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企业层面:各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标准;对照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宣传“打非治违”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素质固安”活动,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刻分析研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根

 据时间节点有步骤、分阶段的开展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注重整治效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将依照《XX 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强化整改落实。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单位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四)强化暗访暗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市将组织督导暗访组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暗访暗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倒查相关责任部门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房茂久,联系电话:7220019。

篇五: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2021 年自然资源:抓好矿山综合治理 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总结情况汇报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持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xxxx 年全省共有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 xxxx 处,矿山影响破坏面积 xx.xx 万亩。经过多年修复,截至 xxxx 年底,全省共投入治理资金 xx.xx 亿元,修复绿化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 xxxx 处、xx.xx 万亩。

 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x 自然资源系统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聚焦“减量化”,坚决关闭取缔;聚焦“集约化”,实施整合重组;聚焦“生态化”,全力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同时,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实现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步提升,努力把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做得更大。

 矿山修复治理涉及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项目审批环节多、统筹协调难度大,有时候容易出现自然资源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x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企业广泛参与的党政统筹、齐抓共治的良好局面。

  2 x 建立了矿山修复治理动态管理台账,分解下达各市县,明确了每处的责任主体、整治要求、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限;对各设区市目标任务、工作进展等进行动态监管。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供大家学习借鉴交流。今年 x 成立了“x 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制定了 x 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成员单位,制定了协调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规则,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实施。

 科学引导,强化顶层设计 为强力推进矿山综合治理工作,x 先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控十条措施》《关于妥善处置“四区一线”内企业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机制,明确矿山综合治理原则、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

 为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xxxx 年制定了《x 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关停取缔、整合重组、修复治理、规范管控“四个一批”,全面清理整治规范矿产开发,综合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推动全省矿山规范有序开采。

  3 xxxx 年以来,x 还先后出台了《x 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源头管控、生产过程中的治理措施,细化了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工作,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真正将 x 矿山管控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持续推进,抓好专项治理 x 把矿山综合治理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力持续推进,先后开展了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等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

 xxxx 年,x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对 xxx 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进行修复绿化的目标任务。通过修复绿化整治,xxxx年完成了xxx处、x.xx 万亩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治理任务,x 第一阶段矿山综合治理圆满收官。

 xxxx 年,x 又组织开展了露天矿山污染持续整治三年作战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的剩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持续进行修复绿化、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综合治理。截至 xxxx年底,全省共修复绿化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 xxxx 处、x.x 万亩,x 第二阶段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4 xxxx 年,x 为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水平,组织开展了矿山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治理,同时推动矿山实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不断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积极构建布局合理、管控有效、开发有序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仅 xxxx 年,全省完成了xxxx 处、xx.xx 万亩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任务。到 xxxx年底前,剩余的 xxx 处、x.xx 万亩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将完成修复治理,x 矿山综合治理的第三阶段也将画上圆满句号。

 综合施策,破解治理难题 x 自然气候条件差,雨水少,矿山修复绿化难度大,自然恢复过程漫长;加之历史上部分矿山企业开采不规范,开采技术落后,导致形成大量的高陡边坡和白茬山,成为矿山环境治理的硬骨头。

 为此,x 积极探索矿山综合治理模式,先后在唐山滦州市开展了燕山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攻关试验,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黄岩、岭底矿山废弃地实施了客土喷播、挂网客土喷播和植生格室等工程技术方法试验,以及攀爬植物技术试验。在多项试验基础上,x 先后总结归纳了《x 省矿山环境治理参考模式》《x 省矿山高陡边坡治理参考模式》《x 省露天矿山迹地岩壁覆绿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并探索矿山复绿、

  5 农业用地、矿山公园等 x 种矿山环境治理模式,总结了台阶式修复、平台式治理、微地形改造等多种治理方式,以及岩壁覆绿方式方法,初步形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技术方法体系。

 为破解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重、时间紧、资金缺口大等难题,x 还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印发了《x 省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办法》,将矿山生态修复与后续资源再利用、产业发展统筹考虑,明确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支持政策,激发了社会资本参与矿山修复治理的积极性,增强了矿山修复治理统筹推进的合力,实现了“变迹地为资源、变包袱为财富、变伸手为招手”。

 在矿山综合治理实践中,x 总结推广了唐山市南湖生态公园建设、迁安金岭铁矿修复治理项目以及邯郸市武安九龙山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峰峰矿区南响堂矿山治理修复项目等一大批典型经验,为全省矿山治理提供了治理模板、拓宽了治理途径。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正在探索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开发、旅游、养老、养殖、种植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修复治理新模式。

篇六: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实现平安高质量开展 —— 贵州省六盘水市煤矿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8 月 28 日〕

 去年 11 月以来,我市坚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解决煤矿平安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关键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不断夯实煤矿平安生产根底,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发生煤矿生产平安事故 1 起死亡 2 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 1 人。集中整治中,我们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推动落实集中整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在 20 屡次全市性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平安知识网络课堂培训 5 场、培训 8000 余人次,向煤矿企业班组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汇编?1700 份。二是及时部署开展煤矿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去年 11 月开展专项整治的根底上,今年 5 月 11 日在贵州省率先印发?六盘水市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煤矿平安放在 14 个重点整

 治领域的首位;5 月 12 日召开覆盖乡镇、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的电视

  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发动部署。三是建立完善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从政府、部门、集团公司和煤矿 4 个层面,梳理 24 条重点整治问题,制定 48 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治时限和整治要求,现已整改完成 19 条。对今年 7 月以来国家煤矿安监局对我市“开小灶〞反响的 26 个方面 86 条问题、368 条煤矿隐患,从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煤矿企业 3 个层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 135 条整改措施,现已整改完成问题 21 条、隐患 343条。

 第二,进一步夯实本质平安根底。一是稳固提升煤炭产业战略性根底地位。围绕有利于做大单井规模、有利于瓦斯灾害治理、有利于机械化智能化开采,坚持优化所有制结构、优化产业集中度、优化开采技术结构,启动煤炭产业集群高质量开展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完成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方案,力争用 5 年左右时间平均单井规模提升至 108 万吨/年。出台支持民营煤炭企业投资人转型开展的假设干措施,从 8 个方面为投资人转型开展创造条件。二是大力推动采掘技术升级。成立西南煤炭开采研究院,积极开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5G 技术下井、机器人巡检等示范研究;探索使用急倾斜煤层采煤机械化技术和设备,目前全市正常生产煤矿机械化率到达 89.74%、辅助系统智能化率到达 97.65%,年底“两化〞改造率将到达 100%,逐步实现“少人那么安、无人那么安〞。三是一矿一策制定供电方案。对全市正常生产建

 设煤矿外部供电可靠性进行审查,方案投入 7.43 亿元,年内完成 67 处煤矿“双回路〞升级改造。四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已公告关闭退出煤矿 13 处、去产能 198 万吨,超额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61 处 30 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已全部停止采掘活动,并落实盯守责任,严防死灰复燃。五是大力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六个专项行动。按照“精排 1 年、细排 3 年、规划 5 年〞原那么编制灾害治理和采掘接续规划,配齐配强煤矿地质人员 447 名,配备大功率钻机等 1011 台、钻孔轨迹仪 96 台,推进使 用煤层瓦斯增透和“两堵一注、两堵一压、全程下套管〞等工艺,全市现有采掘工作面 70.1%实现保护层开采、19.5%采取穿层预抽煤层瓦斯、10.4%采取定向钻孔预抽和沿空留巷。1—7 月,全市煤矿瓦斯超限次数同比下降 88%,完成煤矿瓦斯抽采 7.17 亿立方米、利用率到达 51.2%。

 第三,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责任。调整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及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市县两级政府专设一名熟悉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并组建煤矿平安生产工作专班,强化对煤矿平安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压紧压实部门平安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共开展执法检查 3128 家次,查出一般隐患 20724 条,重大隐患 33 条,到期整改率 100%;责令停产整顿 12 家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 804 个,暂扣平安生产许可证 17 矿次,实施经济处分 2893.8 万元。三是催促企业严格执行全

 员平安生产责任制。紧盯煤矿企业关键人员履职情况巡查制度和煤矿平安生产诚信管理制度的落实,开展煤矿集团公司主体责任虚化、违规托管承包、“三项岗位人员〞弱化等专项整治,对 4 名管理人员实施信用管理扣分 19 分,开展“三项岗位人员〞能力和水平考试 2677 人次、责令重新参与培训 153 人,实现由查企业向查人转变、由查隐患向查责任落实转变。四是依法提升管矿办矿能力。组织开展千人大培训,对 300 名市县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进行平安开展理念培训,对 200 名党政领导干部、770 名“五职〞矿长和煤矿平安监管人员进行平安专项整治专题培训,对 4500名煤矿管理人员进行平安专业技能学历提升,平安监管和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得到提高。

 虽然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煤矿安监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黄玉治局长的重要讲话要求,常态化抓好煤矿平安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煤矿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篇七: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灵新煤矿“4·15” 事故落实整改 措施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煤矿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20﹞128 号)部署要求,2020 年 4 月 19 日至 20 日,银南监察分局对灵新煤矿“4·15”一般机电事故开展了回头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2020 年 4 月 15 日 7 时 20 分钟左右,灵新煤矿 051608备用工作面风巷发生了一起机电事故,此次事故导致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83.63 万元。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会同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宁夏总工会能源化工冶金通信工会委员会、宁东管委会监察室、宁东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并于2020 年 5 月 14 日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5 月 22 日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灵新煤矿罚款人民币 29 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

 纳。

 2.山东世纪矿山机电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3.灵新煤矿生产准备队员工牛永刚罚款 1000 元,罚款已缴纳。

 4.灵新煤矿机电动力科科长殷华罚款 5000 元,罚款已缴纳。

 5.灵新煤矿运输副总崔永红罚款 6000 元,罚款已缴纳。

 6.灵新煤矿经营副矿长兼工会主席沈传利罚款 7000 元,罚款已缴纳。

 7.灵新煤矿原生产副矿长武书泉罚款 8000 元,罚款已缴纳。

 8.灵新煤矿原机电副矿长张宗鲜罚款 9000 元,罚款已缴纳。

 9.灵新煤矿原矿长孔军峰已撤销矿长职务,罚款 70004.2元,罚款已缴纳。

 10.灵新煤矿生产准备队原副队长陈忠林已撤销副队长职务、原队长黄金川已撤销队长职务。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4.15”事故发生后,灵新煤矿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5 月 7 日全矿井停产整顿,同时开展了大反思大讨论大整顿安全专项活动,基层区队、机关科室严格按照反思学习计划全天候的组织员工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神华十年事故案例等教学反思培训,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科、安全管理科和培训中心三大科室的管理人员组成的反思整顿督导小组进驻基层区队对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落实。同时,反思学习期间,领导和各专业副总进区队、进班组,与员工同反思、同学习。

 2020 年 4 月 23 日,灵新煤矿按照宁煤公司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大整顿”活动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从矿领导班子、科室区队班子、班组和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分五级展开了“八问”、“三思”的“大反思大讨论”活动,通过反思讨论,从安全第一思想树立、安全工作作风建设、安全产岗生位责任履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岗位危险源辨识、煤矿“三大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岗位标准化作业流程执行、风险管控和不安全行为查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和重点工程、零星工工程日常管理、安全培训、业务保安、技术保安、机电运输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及吸取教训、员工自保互保联保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部门。

 2020 年 5 月 10 日开始,灵新煤矿组织各相关区队机电管理人员逐月开展了无极绳连续牵引车专项自查工作,依据公司下发《关于对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检查的通知》、《关于对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以及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行业标准(MT/T988-2006)内容进行自查,共开展隐

 患排查 5 次,查出各类问题 64 条,全部整改完毕。

 “4.15”事故发生后,灵新煤矿立即行动,针对全矿在用的 11 台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开展了一次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并在 6 月、7 月针对设备现场管理等情况补充辨识了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的存在的安全风险。经过辨识,灵新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存在风险共 74 项,经评估分级,中等风险57 项,一般风险 17 项,低风险 0 项。其中人员方面 36 项,机器设备方面 29 项,环境方面 5 项,管理方面 4 项。

 灵新煤矿修订完善了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内容、《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相关区队贯彻落实了宁煤公司下发《关于对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检查的通知》、《关于对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检查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以及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行业标准(MT/T988-2006)内容,能够在现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灵新煤矿每周开展一次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活动,全方位、全过程开展设备设施、特种作业、保护试验、规范操作等隐患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在用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机固定装置、连接装置等使用、检测、更换情况,设备设施配套的电气、机械等部分的完好情况,防止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现灵新煤矿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超速保护、欠速保护、张紧力下降保护、手持机急停保护、机头过卷保护、机尾过卷

 保护、沿线语音信号铃急停保护及控制台急停保护齐全、完好,保护试验动作灵敏、可靠;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电控系统保护设置齐全、合理,语音打点、通话等信号系统安全可靠;跟车人员可以使用手持机或语音信号铃急停直接使绞车紧急制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系统连接件包括钢丝绳、轨道质量、托绳轮、压绳轮、连接装置、信号系统安装符合标准,梭车上固定钢丝绳的楔形装置和梭车储绳滚筒固定插销均固定可靠,钢丝绳悬挂前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区队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灵新煤矿各采掘巷道现有在用的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综合保护装置“能量隔离”设施齐全、完好;绞车机头防护栏齐全,张紧装置各连接件及两侧防护罩齐全、固定牢靠;尾轮采用地锚固定后加装防护罩;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运行时,其运行区段内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信号工随身携带手持电台,严禁人员蹬钩、扒车。

 灵新煤矿针对井下电工在操作中频繁出现的误送电现象,对所有电工使用的停送电工器具进行了统一规范,自制锁具。在采煤机、综掘机隔离把手开关、高压真空配电装置、低压馈电开关、胶带输送机保护启动器、急停保护开关、移动变电站、设备转动部位等上锁管理,实现了能量隔离全覆盖及“谁检修、谁停电、谁挂牌、谁上锁、谁送电、谁解锁”闭环管理,大大提升了电气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通过本次“回头看”,发现灵新煤矿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银南监察分局将按照“一矿一策”精准执法重点持续关注灵新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在开展执法监察时督查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同时要求灵新煤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确保安全。

篇八: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乡 非煤矿山整顿关闭

 6 月 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 6 月 份以来, 我乡 认真组织, 精心安排, 明确目 标, 确定重点, 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扎实开展。

 结合我乡实际, 现就全乡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贯彻精神, 统一认识, 严格整顿关闭工作行动措施 为贯彻落实抓好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 乡 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召开了 乡 政府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专题会议, 集中传达学习了 县府办发﹝ 2011﹞124 号文件精神, 专题研究, 形成共识, 对各职能部门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的工作目 标、 任务、 要求都作了具体安排,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联合行动” 的总体要求, 坚持有“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的工作方针,由乡 政法委书记张金坤牵头, 乡 国土所、 安监站、 派出 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 协同作战, 把本次整顿关闭非煤矿山专项行动与 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采取“分工明确、联合执法、 协同作战” 的工作措施,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组织实施, 确保了 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 认真清理, 专项打击, 确保整顿关闭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行动突出打击非法生产、 非法经营、 无证开采、 采矿证和安全许可证两证不清的采矿企业, 专项行动小组严格

 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严厉打击和清理规范了 我乡 非煤矿山领域证照不全、 存在安全隐患、 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根据县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6 月 初, 我乡 清理工作组, 深入到全乡各乡 村, 进行了 全面、 细致、 认真地摸底排查; 在排查中发现 1 家无证开采的非煤矿山( 渔洞村一组唐家寨采石点),乡 政府于 6 月 9 日 立即组织乡 国土所、 安监站、 派出 所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 打击, 责令无证采石点停止生产予以关闭。

 ( 三)、 全乡 非煤矿山摸底排查情况 目 前, 全乡 非煤矿山企业有露天采石场 4 家, 4 家都办有《采矿许可证》 , 其中旺达砂石厂已办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但该证已过期, 现正在整改阶段; 燃天竹砂石厂正按安监部门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现处在整改验收阶段; 渔洞天心桥砂石厂已整改完毕于 6 月 3 日 点火投入试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正在办理之中; 杉木冲砂石厂既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又没得到上级安监部门的整改批复意见。

 摆省乡 国土资源所

 二 0一一年七月 十四日

篇九: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xx 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 2021 年度阶段工作情况总结 一、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现状 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xx家(包括三家地下矿山和一座尾矿库),其中证照手续齐全的非煤矿山企业 xx 家(其中 xx 家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应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企业 x 家(其中在建企业 x 家)。

 二、三年整治行动 2021 年度开展情况 我县根据省、市要求,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全覆盖检查和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对县内矿山企业开展了全面专项执法检查,共开展检查17 家,对部分矿山企业出具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共发现安全隐患 40 项,完成整改 40 项。

 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也制定了《xx 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召开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组织各有关单位参会,并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立即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深入企业,

 抓住重点,按照方案的重点任务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积极主动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工作安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外包工程管理。鼓励非煤矿山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地下矿山达到二级及以上等级,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要求企业应配备非煤矿山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必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要求企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切实在工作中难以体现,贯彻落实上级的政治要求存在滞后和消极应付现象,没有真正摆正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认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三年整治方案当中,虽然矿山企业都有注册“xx 省工矿商贸行业

 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系统”,但企业对软件认识不足,尚未利用好隐患排查信息系统来监管企业安全生产。

 (三)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常识较差,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深入彻底。

 “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未能贯彻落实到一线工作人员。大部分矿山企业未配备非煤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只签订了技术服务等中介结构提供技术服务。一些企业隐患明显,没有危机意识,排查流于形式,侧面暴露出一些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流于表面和形式的突出问题。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没有很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在安全责任落实方面管理松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xx 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照方案里面的重点任务,一是严要求,高标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二是要求企业充分利用“xx 省工矿商贸行业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拓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式,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三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采,

 让我县辖区内的矿山企业都配备非煤矿山注册安全工程师,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提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四是严密管控地下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督促地下矿山、尾矿库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对照《方案》标准,继续深入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五落实,五到位”。进一步稳步推进三年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线三排”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排查、科学排序、有效排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让我县非煤矿山三年行动真正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篇十:煤矿山整顿情况汇报

“矿山修复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掌握我市矿山修复治理工作进度,协助市委市政府推动全市矿业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鹰城,根据市政协2021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x 月 x 日,市政协围绕“矿山修复治理”组织调研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活动开展情况 市政协高度重视本次调研视察活动,召开主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市政协常委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制度文件,为更好知情明政、履职建言奠定坚实基础。抽调部分懂业务、善议政的市政协常委组成常委视察团,由 x 副主席带队,采取市县两级政协联动方式,深入到 x 水泥公司 x 县 x 水泥灰岩矿、x 县 x 镇 x 村南水泥灰岩矿、x 县永顺铝土矿、郏县众和建材公司高坡石料厂等 4 处矿山,实地查看矿山修复治理现状底数、优化布局、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生态修复和废物治理等内容,召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 县和郏县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汇报,组织交流发言,现场反馈调研情况。

 二、我市矿山修复治理总体情况 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

 线意识,切实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列为全市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坚持以“停产整治、关闭取缔、优化重组、生态修复、统一标准、督查验收”为主要手段,全覆盖、多角度、深层次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生态循环得到有效改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稳步提升,推动中原“煤城”逐步实现“由黑到绿”的华丽蝶变。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市委市政府坚持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书记周斌时刻关注此项工作,深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通过视频连线方式,现场调度观看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对“政企合作”综合治理提出明确要求。在全省首家开展“四大班子”包矿巡山,x 名市级领导分包全市 x 座持证矿山和 x 个非法采矿易发点,推动矿山修复治理主体责任逐级下沉、持续强化。市长 x 多次过问工作进展,亲自带队实地检查矿山修复治理情况,对改善矿区周边环境提出具体要求。研究制定《x 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实施方案》《x 市“三山”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由市政协主席黄庚倜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 x 余次深入矿区一线明察暗访,召开 x 场任务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x 落地见效。

 二是注重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分包县(市、区)的督导制度,由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生态

 环境、林业、水利、工信等 x 个市直部门组成 x 个督查组,实行驻地督导、跟踪问效、捆绑问责,通过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面落实“三级”包矿和“两级”包片责任制,坚持整治集中攻坚与强化执法监管相结合,积极构建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日常联络以及重大情况相互通报等常态化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矿山修复治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我市“三区两线”范围为重点,认真落实地方露天矿山的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实现审批、生产、安全、环保等各个环节无漏洞监管,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三是排查整治成效明显。针对露天矿山数量、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摸底,确定 x 个持证露天矿山、x 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x 处非法无证采矿点以及 x 处采矿废石废渣,明确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升级改造和修复治理的具体目标。其中,x 个持证露天矿山主要按照“一矿一策”实施停产整治,经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目前已有 x 个矿山完成整治任务,修复面积 x 万亩,修复率 x%;x 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主要由当地政府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有序组织整治,目前已完成 x 处,修复面积 x 亩,修复率 x%;x 处非法无证采矿点按照“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别、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目前已关闭 x 处,修复面积 x 亩,修复

 率 x%。x 处采矿废石废渣主要实行台账管理,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投资,实现废石废渣吃干榨尽,目前已整治 x 处,修复面积 x 亩,修复率 x%。

 四是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借助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编印《x 市露天矿山全景地图》,为推进矿山修复治理提供可靠的实景影像基底。探索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形成“全员、全域、全时、全程”的网格化监管。按照“开采总量控制、矿业权减量投放、矿山规模开发、采选加工绿色环保、尾矿尾渣综合利用、矿区和谐发展”要求,编制《x 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以打造绿色生态矿区为目标,着力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方面谋划实施优质项目,形成了“郏县样板”“x 模式”“鲁山经验”,如 x 县 x 镇 x 村南水泥灰岩矿,在闭坑回填基础上,采取“渣土平整、覆土绿化、建挡土墙、砌排水渠、围湖造景”等措施,高质量修复矿区地形地貌,并在 x 县 x 镇、杨庄镇境内建设 x 亩生态补偿林,切实把“荒漠”变成了“绿洲”。截至目前,全市露天矿山整治累计投入 x 亿元,治理面积 x 万亩,新增植树 x 万余株,创建绿色矿山 x 个,其中国家级 x 个,省级 x 个,我市也成功入选全国 x 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标准有待提升。个别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对开展矿山修复治理的认识还存在偏差,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组织生态修复与推动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工作力度有所欠缺。部分矿山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拟定的“一矿一策”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只

 是对已开采完毕的区域山体、边坡、深坑进行简单回填,覆土程度不够,植被难以存活,尤其是经济效益不好、面临证照到期的矿山企业,修复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标准和效果均不及预期。同时,由于矿山企业综合实力差距较大,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道路未进行水泥硬化,四周无围挡,未采取湿式凿石等问题。

 二是技术资金有待加强。矿山修复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视察过程中,部分上规模、有实力的大型矿山企业能够外请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等专业技术团队,对矿山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修复治理进度较快。而规模一般、实力较弱的中小型矿山企业受技术、资金等制约,没有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水土资源保持等方案,对废石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置手段较为简单,区域水体、土壤存在面源污染隐患。部分无主矿山修复治理需要当地政府买单,市、县、乡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大,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途径单一,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三是法规政策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在矿山修复治理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对于权属划分、权责界定以及责任追究,也没有上升到法律责任的高度进行定性和定量,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加强。座谈过程中,部分矿山企业反映,现有的矿山修复治理鼓励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策引导性不强,特别是在矿山企业享受减轻用地成本、地方财政奖励、银行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可以参照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山企业开展修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的主动性。

 四、意见建议 一是广泛凝聚思想共识。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扛稳抓牢矿山修复治理这个政治责任。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展示我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矿山修复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矿山企业充分认清矿山修复治理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形成“办好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留下一片生机”的生动局面。

 二是合理规划国土空间。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和正在开采矿山的废弃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潜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水资源平衡状况、地质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修复适宜性等,结合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合理确定矿区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休闲、养殖、种植、社会福利等产业,鼓励土地使用人按照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一步优化国土利用格局。

 三是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社会资本与技术相对接,赋予社会力量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通过土地复垦、

 增减挂钩和指标流转等方式逐步增加资金投入,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矿山修复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探索推广仿自然地貌修复、植物与微生物修复等新技术、新方法,杜绝应景式治理,造景式恢复。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融治山、治水、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为一体,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共赢。

 四是注重强化日常监督。认真研究中央、省以及兄弟地市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深入调研我市实际,通过人大立法,制定出台我市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建立矿山修复治理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对已经评估入库的绿色矿山,严格落实“省直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市级有关部门定期评估、县级有关部门实时监管、社会公众日常监督”要求,推动形成当地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以及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关于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情况调研报告范文(2)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20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和三胞联络委员会组成有市政协常委、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调研组,由分管副主席 x 带队,先后深入 x 县、x 县、x 区、x 区的 x 个矿山企业,通过实地了解、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

 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座谈交流 x 次,现场提出意见建议 x 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恢复治理成效 (一)基本情况。x 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截至 20xx 年,全市已发现的矿种有 x 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x 种,其中:能源矿产 x种,金属矿产 x 种,非金属矿产 x 多种。煤炭 x%主要集中于 x-x;x%的铜以及铅锌矿的大部分集中在 x 厂矿田大型矿床内;溶剂用灰岩主要集中在 x 区的灰土涝池大型矿床内;石膏主要集中在 x 县,同时,水泥用灰岩占全市总量的 x%;陶瓷土全部集中在 x 区;凹凸棒石粘土全部集中于 x-会宁。截止 20xx 年底,全市固体矿产开采矿石总量达 x 万吨左右,落实省规划分解的煤炭 x 万吨、铜 x 万吨、铅 x万吨、锌 x 万吨。矿业产值达到了 x 亿元。

 全市共有非油气探矿权 x 宗(到期 x 宗),其中部级发证 x 宗,省级发证 x 宗。全市共有矿山总数 x 个。其中部级发证 x 个、省级发证 x 个、市级发证 x 个、县区级发证 x 个;按地域分,会宁县 x 个,x 县 x 个,x 县 x 个,x 区 x 个,x 区 x 个;按规模分,大型矿山 x个,中型矿山 x 个,小型矿山 x 个。

 (二)恢复治理成效。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财政、矿山企业、民间筹措先后投入资金近 x 亿元,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严格落实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政策。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x 黄河石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清查整改方案》。在各类保护区内的 x 宗矿业权(探矿权 x 宗、采矿

 权 x 宗)全部退出,撤离勘查开采设备设施,并对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恢复治理,已完成 x 宗矿业权(探矿权 x 宗、采矿权 x 宗)退出工作。

 二是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长效机制。市县(区)政府编制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和《x 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3 年)》,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并逐年落实。x 公司露天矿经治理已建成矿山公园,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遗产的见证。

 三是矿业权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将全市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全部纳入《x 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严禁保护区内进行勘查开采。严格落实《矿业权交易规则》,全面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所有采矿权的新立、出让、转让、延续、变更等事项,均严格按照矿业权审批程序执行。

 四是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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